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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关于同意县人民政府向普洱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4800万元的决议

  • 发布时间:2015-06-12
  • 来源:孟连县人大办公室
  • 阅读次数:735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关于同意县人民政府向普洱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4800万元的决议

 

2015529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提请的关于向普洱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4800万元的议案。会议同意县人民政府向普洱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4800万元。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5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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